一、服务概念
律师民事诉讼法律服务,是指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,以专业法律知识和执业技能,在民事诉讼全流程(包括立案、举证、庭审、判决、执行等阶段)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、文书起草、诉讼代理等专项或综合法律服务,维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的专业活动。
二、服务宗旨
1. 专业高效:以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规范的流程操作,高效推进案件进程,降低当事人时间与精力成本。
2. 权责清晰: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及时向当事人同步案件进展,确保服务透明化。
3. 权益至上: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,结合案件实际制定最优诉讼策略,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诉讼目标。
三、收费标准
(一)收费原则
遵循《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》,结合案件标的额大小、复杂程度、工作量多少及服务阶段综合确定,实行“协商收费”与“计件/按比例收费”相结合的方式。
(二)收费标准
1.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-20000元/件上浮最高不超过100%。
2.涉及财产关系的, 按照诉讼标的额分段,按比例累加收费:
⑴10万元以下部分(含10万元)收费比例为8%-10%,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,每件按5000元收取;
⑵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(含50万元)为7%-9%;
⑶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(含100万元)为6%-8%;
⑷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(含500万元)为5%-7%;
⑸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(含1000万元)为4%-6%;
⑹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(含2000万元)为3%-5%;
⑺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(含5000万元)为2%-4%;
⑻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%-3%。
3. 风险代理收费(适用于债权追讨、合同违约等案件)
前期收取基础服务费(通常5000-20000元),后期按胜诉金额或执行回款的10%-30%收取风险报酬;
禁止对婚姻继承、劳动报酬、工伤赔偿等案件实行风险代理。
(三)其他说明
异地办案产生的差旅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等实际支出,由当事人另行承担;
具体收费金额需根据案件细节与当事人协商确定,并签订《法律服务委托合同》明确约定。

